第03版:通榆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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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人民检察院创建网络监督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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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人民检察院创建网络监督平台

 

本报讯(马洪禄 宋明月)为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规范执法、廉洁高效从政”的行为,确保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顺畅运行,通榆县人民检察院创新建立覆盖全县的行政执法网络监督平台,取得了明显成效。

创建平台,畅通监督渠道。2014年,通榆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投资100余万元购买了服务器,开发了网络监督软件,建立运行了行政执法网络监督平台,与县内50多家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了联网运行,实现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对行政执法信息网上审阅,执法行为网上监督,使监督更加及时全面,给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装上了“电子眼”。

围绕重点,拓宽监督范围。围绕当前行政执法工作实际,重点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政府采购、工程交易等行为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但不参与行政机关的正常执法活动。各行政执法单位在具体行政执法过程中,及时将执法情况录入监督网络平台,便于检察机关及时了解执法主体、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是否合法。同时,对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审批、行政收费、行政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导致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利益遭受侵害的行为进行检察监督,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执法、规范执法。

强化措施,狠抓监督实效。行政执法网络监督平台运行以来,有效提高了监督能力,破获了一批有影响的行政执法案件。在对林业系统进行执法监督检查时,发现苏公坨乡徐某在林地取土,面积达到了31.87亩。检察院将此案线索移送县森林公安大队,并以徐某涉嫌非法侵占农用耕地立案侦查。在对包拉温都自然保护局关于开垦荒地处罚的行政执法卷宗审查时发现,某一地块背后可能存在以罚代刑和受贿等职务犯罪行为,民行科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到国土部门调查地类及面积,走访涉案当事人,经初步核查,发现职务犯罪线索2件,及时移交反渎局,反渎局经过核查,对张某、梅某因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立案侦查。在受理一起林地纠纷案件过程中,在调取林业系统行政执法信息时,通过细心审查,发现在退耕还林中存在职务犯罪线索,及时移交该院反贪局、反渎局。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仅用13天就立案查处退耕还林贪污、渎职案9件1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10万元。

行政执法网络监督平台的运行,形成了由检察机关牵头负责、各行政执法单位合作推进的工作格局,实现了共同发现问题、共同追纪问责的强大合力,筑牢行政执法权力的“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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