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亚焘
9月6日,通榆县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汇报会召开。会上,来自16个乡镇以及民政局、人社局、交通局、住建局等10个党委、部门的“一把手”,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向通榆县委主要领导进行当面汇报,县纪委常委、纪委委员全程参与了会议。这是通榆县委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又一项具体举措。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总开关”、“牛鼻子”,党的十八大以来,通榆县委切实履行责任,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组织实施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积极搭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平台为有效载体,不断完善加强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
知责明责,构建权责对等责任体系
在工作摆布上,通榆县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一起部署推动、一起督促落实。2015年上半年,通榆县委共召开5次常委会,其中4次专题研究部署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把开展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构建权力运行大监督格局等工作列为通榆县51项重点工作,指导通榆县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去年12月,通榆县委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4—2017年实施方案》,要求各党委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实施意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此外,自2013年起,通榆县委积极改革考核制度,实行“三考合一”,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党建工作、绩效工作绑在一起“打捆”考核,由通榆县委、县政府领导带队对各乡镇和县直部门进行考核,通过量化考核结果,进一步确保“一岗双责”落实。
为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底,真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2014年起,通榆县委从细化考核细则入手,坚持对系统党委、乡镇党委、农林牧场、重点部门、社区党工委实行区别对待、各有侧重的考核原则,对考核内容进行了精心的研究和修订,初步构建起科学的权责对等责任体系。2015年,通榆县委又进一步细化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力应予问责的内容,把问责的具体行为从2014年的4项增加到了12项,责任追究的具体手段也扩展为多种形式,使责任内容更清、可操作性更强,进一步促进了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弛而不息,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2015年,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上,通榆县委继续把深入纠正“四风”作为重点,弛而不息正风肃纪,在通榆县开展了“作风建设深化年”主题活动,组织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观影写评、选树示范机关模范人物等专题活动,使党员干部转变作风的观念得到进一步强化;积极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结合县域实际,通榆县委、政府先后印发了《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通榆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并组织编印《党员干部从政行为规范口袋书》,将上级要求和县级制度、办法等汇编成册,人手一本,具体规范干部从政行为;强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组织纪委、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三公经费”检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清理、违规大操大办问题整治等专项行动30余次,工作作风纪律暗访10次,有力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对2013、2014年各项涉农资金、低保医保补助资金、扶贫救助资金发放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和处理问题14个,涉及资金230万元;强化监督检查和惩戒震慑,1-7月,通榆县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6起,已处分5人,对典型案件在通榆县进行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真正做到以加大纪律兑现来强化震慑效果。
探索创新,搭建权力监督制约平台
为深入落实中央“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有关要求,保证通榆县各级权力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正常运行,有效防止权力蜕变和滥用,2015年初,通榆县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权力运行大监督工作格局的意见》,探索按照“全程控制、全面覆盖,全部关联”的大监督工作理念,进一步分清权力部门日常监管与专门机关重点监督的不同职责,明确把各级领导班子民主决策特别是“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工程招投标和项目资金运行情况、各行政部门行使行政权力及开展行政执法行为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及作风建设情况作为监督重点,把内部监督、行政监督、党内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等各种监督资源整合在一起,进一步完善监督协调组织,健全工作例会、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等工作制度,努力发挥最大合力,形成责权明确、联系紧密、配合有力、信息共享的监督体系,真正实现对通榆县各级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和制约。
为把权力置于阳光之下,通榆县委与全面深化改革相结合,在通榆县力推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制度。2015年1月,由县编办、法制办联合,在政府系统各部门内全面开展了三项清单建立工作,目前,政府各部门积极落实“三项清单”制度,共确认行政权力3242项,并全部通过网络予以公开“晒权”,为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奠定了良好基础。
“向我看齐” 奏响履职尽责和弦乐章
“在为民、务实、清廉、担当、作为等方面,全方位向我看齐”,这是自2014年以来,通榆县委书记孙洪君多次在通榆县工作会议上对全体党员干部,以及通榆县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在他的有力带动下,通榆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为通榆县党员干部作出表率。2015年,通榆县委把坚持正确的政治路线、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道路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在通榆县县处级领导干部中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员干部普遍经历了一次深刻的党性锤炼和精神洗礼。在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和财经纪律方面,通榆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和执行市委关于“一把手”五个不直接管、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制度,不断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使党政班子建设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在通榆县委的严格要求和示范带动下,通榆县各党委、各部门“一把手”纷纷在本单位、本部门喊出“向我看齐”的承诺,在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方面下功夫、出实招,坚持以“舍我其谁”、示范带动的政治担当切实为党站好岗、放好哨,形成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最美和弦乐章。
正是这一项项具体举措,推动了通榆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为确保通榆政治生态的风清气正、推动实现生态经济城市建设的宏伟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