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卢丽桃)今年以来,洮南市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更好地促进全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好转,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一是选好管好干部。他们把选好管好党员干部作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生命线,对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耐心教育培养,严格监督管理,切实履行党管干部原则;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把“五条标准”贯彻到干部教育、培养、选拔、任用中;认真执行选人用人有关制度规定和程序要求,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氛围。
二是维护群众利益。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规定精神,大力倡导“六种”风气,努力解决“四风”问题。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维护群众权益;突出抓好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专项治理,大力惩治基层干部吃拿卡要、办事不公、行为不廉等腐败行为。
三是规范权力运行。深入推进“五权”工作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3+1”模式,落实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等监督制度;依法推进权力运行公开,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全面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是支持“三转”工作。全力支持纪委(纪检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让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从繁杂的工作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抓好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惩贪治腐、正风肃纪、问责追究等工作;全力支持纪委(纪检组)严肃查处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落实纪委监督责任。
一是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纪检部门向党委(党组)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掌握情况,定期汇报工作,协助党委抓好工作任务分解,强化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加强组织协调,定期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逐级传导责任压力;督促检查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使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做好对党委(党组)及所属职能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政策、决定、意见执行情况的再监督和再检查工作,确保政令畅通。
二是维护党的纪律。坚决拥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行为。严肃查处、纠正、报告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欺骗组织、阳奉阴违、以言代法、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不执行等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严肃查处、纠正、报告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谎报成绩、文过饰非、讨价还价、口无遮拦、说三道四、乱评乱议、造谣生事、搞变通、搞选择、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等违反政治规矩行为。严肃查处、纠正、报告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营私舞弊、跑官要官、串联拉票、独断专行、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跑风漏气、打击报复、说情打招呼等违反组织纪律行为。严肃查处、纠正、报告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迟到早退、脱岗离岗、自行其是、我行我素、有令不行、隐情不报、弄虚作假、不请假不报告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突出“四风”问题,抓好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等工作,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坚决防止反弹。严肃查处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违反规定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违规收受节礼、设立“小金库”以及滥发补贴、奖金、购物卡和实物搞福利等问题;严肃查处重要服务窗口单位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严肃查处行政审批机关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强化对本单位、本部门承担和负责的事涉全局性工作、民生工程、重大项目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办督查工作,严肃追究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工作无正当理由推托、不按规定时限完成、不按要求落实等敷衍塞责行为。
四是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行为。严肃查处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违反组织人事财经纪律、违反社会道德、失职渎职及贪污贿赂案件。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以权设卡、以卡生威、监守自盗、靠山吃山、雁过拔毛等设租寻租问题。认真执行案件查办“双报告”制度,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党组)汇报的同时必须向市纪委报告。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