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政孚)从10月1日起,市工商局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刻制公章准许证明“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即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刻制公章准许证明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做到“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表申请、一照一码、一网共享”。各部门在通过数据交换中心提取企业登记信息后,导入本部门业务系统使用。工商部门核发“一照一码”后,申请材料和审核信息将在部门间共享,实现数据交换、档案互认。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适用于全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暂不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对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企业,不再实行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制度、税务登记证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社会保险登记证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企业只需每年在1月1日到6月30日期间,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即可。
据了解,为方便市场准入,鼓励创业创新,我省全面推行了“五证合一”改革。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是“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过渡期。过渡期内,原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刻制公章准许证明继续有效。2015年10月1日前已登记企业,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向工商部门换领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换领“一照一码”不收取费用,原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自换领之日起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