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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1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白城仲裁委员会负责同志就仲裁工作答记者问

 

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市政府法制办于今年4月组织召开白城仲裁委员会成立大会。近日,仲裁委负责同志就仲裁工作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白城仲裁委员会可以仲裁什么样的纠纷?

答:除了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等涉及身份关系的纠纷和劳动争议及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以外的所有民商事纠纷均可仲裁。

问:仲裁是否可以确认合同效力?

答:对双方当事人就解决民商事争议达成的和解协议效力、合同的效力以及变更、解除、撤销合同的效力均可以进行仲裁确认。

问:申请仲裁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答:必须有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协议(条款)中选择的仲裁委员会必须明确。例如,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同意提交白城仲裁委员会仲裁。

问:仲裁庭如何组成?

答:双方当事人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各自从《白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中选定或者委托本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本会主任指定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选定也未委托指定的,由本会主任指定。

问:仲裁审理的时间有多长?

答: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仲裁庭应当在组成之日起四个月内结案;结案适用简易程序的,仲裁庭应当在组成之日起两个月内结案。

问:调解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答:仲裁裁决作出前,可以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仲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问:仲裁裁决作出后,对同一争议是否还可进行诉讼?

答:不可以。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就同一争议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问:对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办?

答: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没有仲裁协议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的,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问: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怎么办?

答:当事人应自觉履行仲裁裁决,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问:老百姓可以通过什么渠道更多的了解仲裁?

答:可到市政府院内8号综合楼536室现场咨询,也可拨打电话0436—3226700或关注微信号bczcwyh“白城仲裁委员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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