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汪伦)12月7日,由市发改委组织的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和建立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政府相关部门,专家学者以及企业和消费者代表23人参加了听证会。
听证会上,相关部门介绍了水价改革方案和我市自来水公司成本检审报告,参会人员发表了建议和看法。
据了解,按照国家对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水价指导意见,根据我市居民家庭年用水量分布情况统计分析,以年度水量作为计量周期,设计安排我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为3级,第一阶梯户年用水量不超过120立方米,每立方米水价为2.70元;第二阶梯户年用水量在121至197立方米之间,每立方米水价为4.00元;第三阶梯户年用水量为198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水价为8.00元。级差比例为1:1.5:3。
听证会后,市发改委将在听证会的基础上,形成定价方案,研究后上报市政府审定,待市政府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