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于艳秋)近日,镇赉县嫩江湿地保护工作会议结束后,镇赉县芦苇湿地管理总站举全站之力对所辖湿地区域进行管护。执法人员按照所辖湿地区域分为4个小组,对本部门所管理的湿地区域落实到人头、地块。根据《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修改和完善滩涂承包合同,明确管护责任,层层追责,发现在哪个区域有破坏湿地行为的,追究其管护人员责任,追究湿地区域承包人造成国有资源损失责任,直至终止承包合同。同时,加大投入力度,先后购置10台执法记录仪、10部对讲机、4架照相机,投入执法车辆4辆、摩托车7辆,出动执法人员20人,全力管护嫩江湿地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