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孙一飞
2015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省法院的悉心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年来,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2615件,同比上升12.3%。其中,受理刑事案件1450件,民事案件21721件,行政案件585件,执行案件5863件,减刑、假释等其他案件2996件。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717件,同比下降2.7%。
刑事审判,以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为己任,围绕“平安白城”建设,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重点打击发生在校园、商场等公共场所的抢夺、抢劫犯罪以及毒品犯罪,审结了宴宝库等1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依法惩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审结了白城市洮北区发改局原局长马龙波贪污、受贿等一批大要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减少社会对抗,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的481名初犯、偶犯和未成年犯依法适用非监禁刑。规范减刑、假释工作,审理减刑、假释案件2637件。民事审判,注重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和平等保护不同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大了对妇女、儿童、老年人和农民工的保护力度,开展了法律拥军活动。加大诉前、诉中调解力度,引导当事人采取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全市法院一审民事案件调撤率达到44.7%。行政审判,认真执行重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积极构建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机制,通过举办专题讲座、以案释法和主动上门服务,促进依法行政。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达到10.8%。执行工作,认真开展“涉党政机关”“涉金融企业”“涉民生”案件等专项执行活动,努力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建立了便捷实用、协调联动的执行指挥中心,推动了执行工作的规范高效运行。强化执行惩戒措施,对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罚款106人次,拘留163人次,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10人,将158名“老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曝光,并纳入银行征信系统。
二、依法服务发展大局,注重保障民生民利
着力优化法治环境。全市法院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保障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不断增强为企业发展服务的主动性,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176次,解决涉法问题23个,提出司法建议85条。依法维护涉诉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慎用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积极妥善地处理各方利益诉求,审结涉企案件784件,帮助企业活化资金2.1亿元,为困难企业缓、减、免诉讼费172.8万元。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实行立案登记制度改革,规范立案流程,畅通立案渠道,依法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扎实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开展网上立案和巡回审判等工作,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为弱势群体缓、减、免诉讼费112.8万元,向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62.7万元。各基层人民法院不断完善繁简分流工作机制,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和轻刑快审程序审理各类案件7596件。
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强化源头治理,逐案进行信访风险等级评估,做好判前释法、判后答疑,落实责任追究,全市法院涉诉进京去省新访同比大幅度下降。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多渠道化解信访积案。通过信访联席会议启动联动化解程序,实行领导包案、定期通报、协助上级法院开展远程视频接访和建立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化解涉诉信访机制,成功地化解了一批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国企改制等积存多年的信访“骨头案”。加强驻京接访工作,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和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等国家重要会事期间,实现了非正常访和集体访“双零”目标,受到省法院的通报表扬。
三、构建阳光司法机制,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开展电子法院建设。按照《吉林省法院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方案》的要求,建立了面向法官、当事人和律师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全市法院建成科技法庭33个,数字审判委员会6个,远程视频接访室6个,完成了全市5个看守所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和2个监狱科技法庭的基础建设。加快推进案件数据信息库和诉讼服务系统建设,把2010年以来的全部案件信息录入到电子法院数据中心,为诉讼参与人查阅相关案卷材料提供了便利条件。通过开展电子法院建设,把诉讼活动和管理工作从线下搬到线上,促进了审判业务、法院管理与信息化应用的深度融合,提高了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全面落实司法公开。继续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全市法院在“三大平台”上公布案件审判流程信息29354条,发布裁判文书11632份,公开执行信息5863条,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知情权。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开通法院政务微博等办法和开展法律“六进”、“公众开放日”等活动,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切实加强审判管理。落实审判流程管理、审限监督、发改案件质量双向评查等制度,强化对审判活动的实时监督和关键节点控制。实行审判质量与绩效考核月通报制度,坚持庭审评查、卷宗评查和文书评查工作,一审案件息诉服判率达到92.3%,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加大审级监督和对下指导力度,在审结的1394件二审和再审案件中,发回重审、改判309件,占一审诉讼案件的1.8%,全市法院审判质效有了新的提升。
四、扎实开展司法改革,推动工作科学发展
稳步推进员额制改革。建立符合白城法院实际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法官员额比例,坚持差额择优原则,全市法院于10月中旬完成了员额法官选任工作,从原有374名法官中选任员额法官212名,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5%。其中,从全市法院49名院级领导中,选任员额法官21名,占院级领导职数的42.9%。通过改革,法官队伍的年龄结构得到改善,平均年龄44岁,下降了1.2岁;知识结构得到优化,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6人,占比97.2%。全市法院对员额法官以案定岗,按岗定额,组建新的审判团队,并同步做好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配备工作。成立由未入额老法官组成的资深法官咨询委员会,为合议庭正确适用法律提供指导意见;探索建立实习法官助理制度,与白城师范学院签订协议,选用12名法学专业在校生到法院担任实习法官助理,协助完成审判辅助工作。
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市中级人民法院着眼于改革后的工作实际,进一步理顺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关系,制定了《审判责任制实施办法》《审判质效考评办法》《法官会议工作规则》《裁判文书制作签发实施办法》《人员分类管理办法》和《未入额的院、庭长履行职务规则》等制度,重新修订了《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建立了权责明晰、管理有序、监督留痕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各审判主体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履行职责,得到了省法院的充分肯定。通过改革,审判分离、权责不明、层层审批等问题逐步得到解决,“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真正得到落实。
五、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和能力。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动形成了修身正己、干事创业的良好风气。加强职业道德建设,通过开展向邹碧华等先进典型学习,组织员额法官宣誓等活动,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坚持“人才兴院”,通过开展审判经验交流、典型案例研讨、裁判文书评比、选送法官参加业务培训等活动,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通过文化建设成果展示,先进典型事迹展播,创办院报《法苑》和举办全市法院系统“司法公信杯”排球赛、乒乓球赛等活动,提炼、凝结法院精神,增强队伍的凝聚力。
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明确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制定《全市法院党建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和《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基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细则》,均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使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更加规范。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制定实施了《全市法院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过问案件“全程留痕”登记制度》。通过对审判纪律、司法作风等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办理群众举报违法违纪线索,有3名法官受到查处。
主动接受监督。全市法院认真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通过座谈、走访、邀请观察庭审听证等形式听取人大代表意见286人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3件。6月份,向全国人大内司委调研组汇报了行政审判工作情况;9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执行工作情况,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拓展参审范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4597件。构建与律师协会的良性互动机制,主动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向律师发放登录电子法院的动态令牌,为律师履职提供便利。
2015年,全市法院坚持改革创新,务实重行,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得到了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有13个部门(单位)和85名法官分别受到国家和省、市表彰。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一是随着司法体制改革和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办案法官数量减少与案件持续增长的矛盾更加突出,部分基层法官年人均办案数将超过200件,执法办案的压力日益增大;二是审判辅助人员,尤其是法官助理缺口大,员额法官仍需承担事务性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判效率;三是涉诉信访改革需进一步推进,联动化解机制需进一步完善,息访稳控责任需进一步落实;四是在电子法院建设方面还需提档加速,网上办公率与省法院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信息技术人才相对匮乏等问题亟待解决,等等。这些问题,我们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是我市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
一要主动服务发展大局。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拓展司法服务领域,为加快建设吉林西部生态经济区、推动白城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二要坚持公正高效司法。继续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切实加强审判管理,推进司法公开,提高案件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司法保障民生的作用,全面落实司法便民利民举措,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四要继续深化司法改革。把贯彻改革部署与遵循司法规律有机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五要推进电子法院建设。坚持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打造全面覆盖、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六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转变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开拓进取,忠诚履职,努力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