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民警身处公安队伍执法和服务群众的最前沿,与人民群众接触最多、涉及业务最广。近年来,一些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时常出现,极大地损害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成为限制公安队伍健康发展的瓶颈。因此,整治基层民警队伍中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势在必行。笔者认为,公安机关要从落实机制入手,在“执法为民”和“损害群众利益”之间划上一道不能逾越的“警戒线”。
强化教育机制,在思想上根治越过“警戒线”用权
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出现,从根源上讲是民警在思想上偏离了正确航道,因此,要从教育入手,引导民警时刻摆正位置,清楚言行,明确责任。一是强化理论教育。要进一步提高基层民警政治修养,倡导爱岗敬业精神,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牢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工作宗旨,自觉用党纪、警规和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二是强化正向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实际工作中,深入挖掘民警身边的好人好事,让基层民警深刻感受到公安队伍中的正能量,从而朝着先进干、奔着先进走、争做先进事。三是强化警示教育。要通过剖析反面案例,深刻揭示腐化堕落的思想根源和蜕变轨迹,让基层民警在心灵上得到震撼,从而心存对法纪的敬畏,经常反省自己的所言所行,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及时纠正一些苗头性的问题,构筑牢固的心理防线。
强化监督机制,在行为上制约越过“警戒线”用权
监督机制的有效运行是规范民警依法用权的关键。对基层民警的监督管理,一定要完善内外结合的监督机制。一方面要强化群众监督力量。要赋予群众在基层公安工作中更多的参与机会和发言机会,广泛接受群众关于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投诉和意见;基层领导干部要经常走到群众中去,认真听取和接受群众真实的心声和意愿;在对基层民警的提拔任用上也要把群众的意见作为一项依据,使那些不作为、乱作为的民警真正能被群众所否决。另一方面要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要进一步强化领导的监督责任意识,落实领导包保责任制,建立多部门联合的监督机制,通过重点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监督工作,让民警时刻感受到自己执法用权过程中的一言一行都在注视当中。
强化追责机制,严肃整治越过“警戒线”用权
责任追究机制运行不力,“越线”成本低是造成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存在的重要原因。因此,只有让“被追究”的意识时刻扎根于民警心中,形形色色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才会收敛。对此,一是要强化追责力度。一定要严肃惩处“越线”行为,特别是对于一些利用职权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的恶劣行为,要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任何一个小问题,也绝不放过任何一个“越线”者。要通过惩治使迈过“警戒线”的民警迷途知返,警示靠近“警戒线”的民警看清代价。二是强化上下联动追责。有的领导干部,为了保持所谓的良好干群关系,习惯扮演“好好先生”的角色,对下属所犯错误一味进行袒护,这样的领导干部本身就在不作为和乱作为。因此,在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时,不仅要严肃追究基层民警本人的具体责任,还要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监管责任,更要追究有错不纠、护短遮丑的领导责任。
强化激励机制,让不越过“警戒线”者更有获得感
基层民警面对日趋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安保维稳任务,工作艰辛、压力重大。在当前深化公安改革的大形势下,探索激励民警正向前行的新途径显得尤为重要。一要强化对基层民警的关怀。要通过提高保障和人文关怀,来增强职业归属感。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要多与民警进行贴心的交谈,适当地组织关心关爱活动和集体活动,提升队伍凝聚力和向心力,从而提高队伍整体战斗力。二要健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要科学量化工作实绩,从收入和职级方面,尽量让付出和收获实现对等,真正做到“有为才有位,无为便无路,乱为必淘汰”,有效增强基层民警履职尽责的责任心,提升主动作为的积极性。三是对基层民警给予包容和谅解。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基层民警的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心存更高的期盼和要求。基层民警在执法中难免会遇到委屈和误解。领导干部要理解基层民警的苦衷,教会民警“有作为”的合理做法,不能一旦出现失误,就不问缘由地批评处理,这样,不仅挫伤了民警工作积极性,极有可能造成不作为的情况发生。四是健全完善典型选树和奖励机制。要培育更多有作为的基层先进模范,树立更多基层岗位上踏实肯干、服务群众的旗帜和标杆,从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上向有作为的模范典型倾斜,引导广大民警看到基层工作的价值和希望,在基层一线实现人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