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叶新颖 记者汪伦)为确保洮南市2016年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安全畅通,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洮南市交通运输局加强安全监管,落实各项措施,保障春运道路运输安全。
一是严格落实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督促企业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落实安全管理机构、指定人员、明确责任,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二是严格班车驾驶员资质审验和车辆技术管理。督促指导客运企业建立完善驾驶员和车辆技术档案,确保驾驶员资质合格和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三是强化对客运站的监管。要求运管所充分发挥驻站办的作用,在春运期间增派驻站人员,现场调度指挥春运工作,处理突发事件,监督客运站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把安全隐患消灭在源头。四是危险品的查堵工作。督促客运站做好防爆和防恐工作,客运站要确保安检仪正常使用,严格检查旅客携带的行李包裹、寄存和托运的物品。严格落实乘务员对中途上车旅客携带行包的“三品”检查宣传责任,保障车辆运行途中的安全。五是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对辖区参加春运车辆严格按照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春季行动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六是发挥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的作用。督促客运企业充分利用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加强对营运车辆的动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