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于轻舟 赵广忠)为充分发挥市直及各县(市、区)直部门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市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脱贫攻坚战中选派驻村扶贫工作队的实施方案》,对市直及各县(市、区)直部门中选派驻村扶贫工作队进行了部署。
 市委组织部从全市125个承担脱贫攻坚包保任务的市直部门(单位),选派65名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和130名优秀干部,组建65个扶贫工作队,对包保贫困村驻村开展包扶工作。每个驻村扶贫工作队由3人组成,有两个部门(单位)包保一个贫困村的,由两个部门共同研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担任队长,每个部门(单位)各抽调1名优秀干部,分别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各县(市、区)参照市里模式,共选派384个工作队。
 为确保工作扎实开展,要求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廉政关和能力关。要认真履职尽责,驻村扶贫工作队要搞好调查研究,摸清核准贫困户数量,逐一制定帮扶计划,建立贫困档案,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与原单位脱产。要从严管理考核,驻村扶贫工作队由组织部、选派单位和包保村所在乡镇党委共同管理。要严肃工作纪律,为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提供便利的食宿条件,干部驻村期间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要强化舆论宣传,广泛宣传驻村扶贫工作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浓厚氛围。目前,各工作队已陆续驻村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