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市公安局洮北分局洮河镇派出所接到辖区村民赵某报案,称自己被朱姓男子诈骗7000多元。接到线索后,办案民警顺藤摸瓜,于当晚22时许在白城市区某宾馆将朱某抓获。
据办案民警了解,去年11月份,该镇双塔村村民赵某打算开个有机化肥厂,因缺少资金,他想到了家住长春的好友芦某,让他帮忙找人贷款100万元。芦某想到在白城有一个关系不错的朋友朱某,看他能不能帮忙。在赵某的催促下,芦某很快与朱某取得了联系,朱某满口答应。为方便联系,芦某将朱某的电话号码提供给了赵某。通过电话,朱某称用不了多久就会给赵某一个准信,并直接向赵某索要5000元好处费。赵某同意后,两人约好了见面地点成交。没过多久,朱某打电话给赵某称,需要3000元活动资金,贷款很快就能办下来。于是,赵某通过工商银行的ATM机转账方式向朱某汇去3000元。转眼一个多月过去了,赵某迟迟没有等到朱某的好消息,打电话询问,朱某总是以“差不多、快了、再等等”为借口无限期推辞,后来干脆就不接电话了。
在杳无音信的情况下,赵某得知,原来朱某10年前曾因诈骗和贪污被判刑。出狱后,朱某不思悔改,继续招摇撞骗。赵某这才如梦初醒,来到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