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管理,规范社区服刑人员行为,严肃社区矫正纪律,洮北区司法局对各司法所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刑人员请销假制度,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去向清、情况明、不脱管、不失控。
——入矫宣告环节。利用入矫宣告,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入矫教育,第一时间告知其需要遵守的相关规定,明确告知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不得请假外出务工以及违反规定应承担的后果。遇特殊原因需请假的,须及时履行请假手续,并按规定及时销假。
——审批环节。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严把请假事由原因。对请假理由、外出目的地等信息进行详细核实,防范和消除非正当理由及虚假理由外出现象。对严格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从严审批。
——监控环节。对请假外出的社区服刑人员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手机通话,确认其是否在请假目的地,及时跟踪,防止脱漏管。
——考核奖惩环节。不定期督察司法所请销假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司法所擅自准假或超期批假的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每天对社区在册服刑人员进行手机定位,发现不请假外出的,给予警告处分。对请假外出人员,发现其未在矫正范围或人机分离的,及时进行处置,给予相应的警告处分。 (本报记者 汪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