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汪伦)3月15日,通榆县开展了由通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榆县消费者协会主办的主题为“新消费,我做主”的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在“3·15”系列活动开始前,县领导及相关部门深入电子商务、加油加气站、农资经营等多个商业网点进行检查。系列活动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户企业颁发了“诚信经营示范单位”牌匾,并现场发放宣传资料,设立了申诉、投诉、咨询服务台,以及劣质食品展示台、伪劣药品展示台、法律法规咨询台、特种设备咨询台、知名企业品牌展示台等。同时,开展了假冒伪劣商品销毁及食品安全、农资专项整治现场巡查执法行动。
据了解,共有78家企业参加了“3·15”系列活动,参与活动群众达5400多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0余份,现场咨询2100多人次。现场销毁50余个品种1000余件假冒伪劣商品,对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
另外,“3·15”期间,通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投诉受理中心、通商商会还联合开展了“3·15”系列活动,利用“互联网+”的电子化方式,制作网站和手机微信客户端,通过二维码让消费者入住网站和平台,进行“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评选及以《消法》《产品质量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让消费者了解诚信联盟商家,拉动消费者到各商家进行消费。对“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监管,如有消费者投出不诚信票或有违反法律法规经营行为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要取消“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资格,并向社会公示。截至3月15日上午10:00时,网站浏览45.9万人次,消费者参加投票6.6万人。获得消费者投票最多前三家企业是:通榆美苑地产、通榆宝友汽车销售、通榆县薰衣草宾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