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人周紫芝的《竹坡诗话》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北宋有位州官正在灯下批阅文书,仆人送来家书,他当即吹灭公家的蜡烛,点燃自己的蜡烛;读完家书,他又点燃公家的蜡烛,继续办公。
“灭烛看家书”,这种行为看似有些迂腐、小题大做,实则是公私分明的体现。
权力是公器,关乎民生,关乎发展。领导干部手中握有权力,正确用权才能为百姓造福,滥用职权则会损害群众利益。
“政在去私,私不去则公道亡。”权力由人民赋予,也应当为人民所用。然而,一些权力失控、行为失范的现象时有发生。其背后,是某些领导干部公私观念模糊,将私利、私欲凌驾于公众利益之上。其实,“私欲”人人都有,领导干部也不例外,关键是要把个人欲望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通过正当努力获得满足。本质上说,公与私是对立的。“私”无限放大,“公”就会被压缩。此消彼长,私心私欲的膨胀会带来负能量和破坏力。
权力是有边界的。行使权力时,要坚持“严”字当头,管住权力之手,防止权力“任性”。领导干部应当保持清醒的公权意识,秉公用权既是最起码的政治道德,也是法律和制度的底线要求,必须遵守;还应强化责任意识,权力和责任相连,行使职权既不能胡作为、乱作为,也不能不作为,失职要追责。
对权力的约束,归根到底要靠法律和制度来实现。给权力划“红线”,扎紧制度的“篱笆”,把权力置于群众监督之下,让领导干部心有畏惧、谨慎用权,去私心存公心、坦荡做人。如此,才能规范用权,正确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