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春英)今年以来,大安市司法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原则,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局领导和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有效得到发展。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立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研究会,分别与各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各科室、司法所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做到年中汇报,年末述职。制定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促进“一岗双责”的落实,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日常工作来抓。 强化监督管理。注重机制完善,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在机关内部继续推行即办制、办事公开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定期对法律援助、公证、社矫、法制宣传等法律服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开展窗口单位法律咨询工作的自查活动。节假日对公车使用、节假日停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调查督办。对2名司法所工作人员违规使用警务用车进行了严肃处理,分别对违反工作纪律的2名机关工作人员及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了处分。 教育引导兼自身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常态化学习教育,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邀请市监察局、纪检委同志做专题讲座,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时刻敲响警钟。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重要会议精神,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在机关和司法所开展改进工作作风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深化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四清”制度,严格执行日常谈话、任前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党员干部率先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推进政务公开,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常态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