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海波
近年来,通榆县政法系统紧密结合县情实际,认真围绕全市生态建设、扶贫开发、经济发展、老城改造四个重点任务和县十四届二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工作部署,找准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坚持政法工作服务中心工作不动摇,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立足政法职能,在推进生态建设中找准切入点
通榆县政法机关紧紧围绕生态建设,通过采取联合联动执法、建立生态绿色通道、开展公益诉讼等措施,为生态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行为。全县政法部门协调配合,成立了生态联合执法大队,设立了独立的办公场所,实现人员、车辆、经费三保障,按照《通榆县生态保护实施细则》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对群众举报和单位移交的破坏生态类案件快侦快破,依法严厉打击。去年以来,全县共受理破坏生态案件线索110起,查处110起,起诉10人,调解生态矛盾纠纷41起,破坏生态犯罪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建立生态绿色通道。开通了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快速办理通道,深挖环境资源类案件背后的职务犯罪,坚决查处相关的渎职失职行为。全县政法部门加强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公安机关积极收集、固定证据;法院加强庭前沟通,补强薄弱证据;检察机关提高诉讼质量,切实保障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快审、快结。
开展公益诉讼活动。全县政法部门以保护民生和公共利益为出发点,探索保护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坚决纠正在生态环境执法中有案不立、压案不办、以罚代刑、执法不公等问题。去年以来,办结生态资源类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针对“三北”防风固沙林、珍稀树种蒙古黄榆和向海自然保护区自然生态保护问题,向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5份。
发挥政法优势,在保障经济发展进程中找准着力点
通榆县政法系统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处置影响经济发展进程中的突出问题,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通榆县政法部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查摆和梳理企业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县人民法院出台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十四条意见》;县人民检察院设立民营企业服务办公室,组建预防、接待、咨询、维权、协调五个服务小组,把服务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县公安机关出台了《服务企业年活动工作方案》《服务企业发展八项承诺》《服务“三重一小”企业工作方案》等系列规范性文件,把服务民营企业工作纳入绩效考评范围;县司法局组建人民调解、公证、司法鉴定、律师四个专业服务团,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为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着力解决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去年以来,共破获涉企案件42起,查结涉企治安案件35起,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135件。妥善处置了吉林富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受理了鹤香米业有限公司货款纠纷案件,为企业挽回损失28万元。
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服务环境。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帮助企业解决“打官司难”“融资难”“用工难”“办事难”等问题。创新开展政法干警包企活动,将全县631家民营企业按照一名干警联系一家企业的分配原则实现全覆盖,设立公开投诉举报电话5部,出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49条,征求企业意见和建议790多条,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120多次,办理证照698本,切实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
强化政法责任,在实施脱贫攻坚任务中找准结合点
在落实脱贫攻坚任务中,通榆县政法部门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扎实细致做好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保障工作,全面打响精准脱贫攻坚战。
精准识别,找准脱贫靶心。政法各部门相继成立了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在每个村都派有驻村第一书记,对包保的7个贫困村1235个贫困户,按照到村、到户、到人的原则开展精准识别,真正把实际需要帮扶的贫困户纳入脱贫范围,同时将确定的贫困对象在村委会政务公开栏进行两次公示,确保贫困户信息真实详实。
精准施策,加快脱贫进程。政法各部门根据每个贫困村、贫困户的具体情况,逐村逐户想办法、找路子,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着力解决“怎么扶”的问题。对有土地资源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把其纳入种植合作社、养殖合作社和农村互助基金会分红脱贫;对有劳动能力无养殖种植技术的贫困户,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形式,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对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贫困的,将其纳入医疗救助扶持对象;对因学致贫的贫困户,通过“雨露计划”,落实教育补助政策,减轻贫困家庭负担;对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政策兜底脱贫。政法各部门充分发挥能动作用,支持引导贫困村实现脱贫愿望。县委政法委协调10万元资金,绿化了八面乡八面村街道两侧;先后筹集4万元资金作为八面村大病困难群众救助金;筹集112万元资金建立养羊合作社。县公安局为乌兰花村和春阳村筹划并落实了弱碱性饮用水项目、大型屠宰场项目和秸秆综合加工项目。县人民法院出资15万元为前屈村扩建村部,购买办公桌椅23套、电脑2台;为晓光村贫困户解决面粉1.25吨。县人民检察院为边昭村出资55万元,建成一座240平方米的标准化村部;筹集12万元资金建成了1500平方米文体活动广场;联系省交通厅投资100余万元,为该村解决了两公里村村通公路;为210户村民协调了财政贴息项目,发放贴息款3.9万元。县司法局为育林村和金山村打井、修路、修广场,搞种植养殖合作社,帮助村里脱贫。县委610办公室为包保的向海水库职工送去米面油等生活用品,为其规划种植养殖项目。
精准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政法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一打”“二防”“三化”“四创”工作措施,为脱贫攻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打”就是严厉打击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出现的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依法打击挤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等损害贫困群众利益的犯罪,保障用于“输血”的扶贫资金落地到位。“二防”就是加强贫困村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每个贫困村都建立治安巡逻队、联防队、护村护屯队,全县共建立巡逻队、联防队16支198人,护村护屯队733个7300人,选聘综治协管员733人。开展治安监控网建设,今年在全县农村安装监控摄像头90个,实现重点部位全覆盖。“三化”就是妥善化解脱贫攻坚引发的矛盾纠纷,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和“百姓说事点”,开展“送法下乡”和“法律惠民”服务活动。今年以来,各级调解组织开展法律宣传服务50余次,解答群众咨询1万多人次,化解矛盾纠纷420多件。“四创”就是开展平安村(屯)创建活动,指导贫困村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组织各村(屯)通过宣传栏、宣传标语、宣传横幅等形式,动员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实现脱贫攻坚与基层平安和谐双赢的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