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案例:某省某某局处长张某,一日接受其大学同学赵某宴请。张某到达酒店后发现,此次宴请是某私营企业董事长文某出面组织的。此时文某公司正有一个项目由张某所在部门审批,张某所在的处正在研究提出意见。张某觉得此时与管理服务对象吃饭不妥,但碍于老同学的面子,没有拒绝。饭后,赵某又以老同学的名义赠送给张某高档礼品。后经核实,宴请和礼品的费用均由私营企业董事长文某承担。
案例剖析:本案是一起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的违纪案件。《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要依据情节给予党纪处分。判断某一礼品或宴请是否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要从客观上分析,看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力、地位是否会对对方当事人在政治、经济等方面造成影响。本案尽管在表现形式上,是由看似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赵某邀请的一场同学聚会,但在实质上却是管理服务对象为谋取执行公务的人员给予关照所组织的变相宴请,属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情形。张某的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因此应该受到相应的党纪处分。
廉洁提醒:常言道,宴无好宴,礼无好礼。任何一名公务人员都不应该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或宴请等活动安排。吃了管理服务对象的饭,拿了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尽管当事人不明确进行公务事项请托,但公务人员难免在心理上有偏袒、帮助的倾向,这就很可能影响公正的判断和公正执行公务。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和宴请,都具有一定目的性和交易性,其实质就是要通过这种形式,对党员领导干部公正执行公务的行为施加影响。对此,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思想上引起重视,特别是一些打着同学、亲友聚会旗号的宴请,更要提高警惕,看看有没有管理服务对象变相请托,防止被管理服务对象牵着鼻子,一步步陷入腐败和身败名裂的泥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