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桂林,人们出口便是自古就有“桂林山水甲天下”的美称。桂林的山,平地拔起,千姿百态;漓江的水,蜿蜒曲折,明洁如镜;有山就有洞,洞幽景奇;怪石嶙峋,鬼斧神工,于是就形成了山清、水秀、洞奇、石美的桂林“四绝”。2009年,桂林漓江风景区以83公里岩溶水景入选世界最大的岩溶山水风景区,成为中国旅游的又一世界之最。
然而,从2009——2014年桂林的空气环境质量位居全区14个地市城市的倒数第2名。面对日益严重的环境现状,桂林人举全市之力,背水一战,一年就扭转了空气环境恶化的局面。2015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96天,提前一年完成自治区政府下达的250天绩效考核目标;PM2.5、PM10下降幅度居全自治区第二名。
狠抓环保督政,落实目标责任。桂林市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是扬尘、汽车尾气、燃煤、外来传输。找准“病理”,急寻处方,狠下猛药。市长率领市直8个部门及7个县区主要领导,赴广东佛山学习考察环保经验;成立桂林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书记、市长任组长;制定下发桂林市《党政领导干部环境保护过错问责暂行办法》《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环境保护责任制实施考核办法》等文件,构建起大环保工作格局。
严要求。2015年桂林市区周边砖厂全部上环保设施,监测合格后方可投运,2016年在各县全面铺开;燃煤小锅炉自治区要求2017年基本淘汰10蒸吨以下锅炉,桂林市2015年底已经完成治理目标。
严落实。桂林人牢固树立“实干就是能力,落实才是水平”的理念,各部门都制定了具体环境治理措施,确保每项工作有人管、能考核、可追责、求实效,取得了显著成绩。
严考核。实行环境专项整治例会制度。2015年,政府层面召开专题会议9次;牵头部门每月例会,总结布置任务,以简报形式报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市政府与县区及市直相关部门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状,实现一县一状、一区一状、一局一状的差异化考核内容,严格考核。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方位消除污染源。抓扬尘整治,环保局开展“零点行动”,对市区周边300多家建筑工地,突击夜查,查处52家,罚金4000万元。住建局巡查工地990次,下达整改通知书378份,停工6家,列入黑名单5家。
抓砖厂整治。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环保、住建、大气办等部门协调配合,实施砖厂整治,关停13家,限期整改97家,处罚5家,罚金22万元。
抓小锅炉整治。桂林出台了《燃煤小锅炉整治实施方案》《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召开现场会,全面实施10蒸吨以下小锅炉治理。下达限期整改132家,已完成80家,其余正在加紧推进。
抓尾气整治。到去年底,全市核发机动车环检标志45.6万辆,2014年划定市区黄标车限行区,开展了冒黑烟车辆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处罚车辆630辆次。
桂林在大气整治方面全市动员,打组合拳,下猛药,形成常态化,让“桂林山水甲天下,阳朔山水甲桂林”的品牌名扬海内外,名副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