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彤
近些年,关于塑料袋产生的危害早已是路人皆知,不容小觑。由于塑料袋大都是用不可再生降解材料生产的,处理这些白色垃圾只能挖土填埋或高温焚烧,这两种办法都不利于环保。科学研究证明,塑料袋埋在地里需要200年以上才能腐烂,且严重污染土壤;而焚烧所产生的有害烟尘和有毒气体,同样会造成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2007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正式下发,这份被群众称为“限塑令”的通知明确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可落实到具体生活当中却是,超市原来无偿提供的塑料袋,变成现在有偿使用塑料袋;菜市场经营者依旧提供各种类型的塑料袋。在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看来,“限塑令”只是停留在“建议”或是“规劝”层面上。
2015年1月1日,我省正式施行“禁塑令”,规定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这也成为我国施行“限塑令”以来,首个全面“禁塑”的省份。如果说实行“限塑令”是个缓冲期、适应期,那么“禁塑令”就是终结期。“禁塑令”实施一年多以来,在各级政府组织推动下,“禁塑”工作有序推进,先行先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从“限”到“禁”,无疑是力度空前,规格上实现了质的提升。而徒法不足以自行,“禁塑令”要取得预期中的效果,必须促使其在执行层面和思想层面落地生根。一方面要在配套措施上做足文章,使“禁塑令”的执行不打折,配足执法力量,加大监管力度,对违规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加大环保替代品的研发投放力度;另一方面重在从人们的消费动机上下足功夫,从政府层面和社会层面最大限度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生活、消费习惯,让群众认清危害,普遍自觉弃用塑料袋,这正如釜底抽薪,违规现象自然没了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