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靡全国的超级畅销书《余罪5》及《余罪〈1-5〉》套装,上市不到一个月,因编校质量问题拟被出版方全部召回。据悉,此次召回,出版方态度积极,“召回完全是我们主动行为,没有主管机构的要求,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是对作者、读者和合作方的不负责任。产品就是我们的神,虽然这个决定很艰难,损失特别大,但我们企业文化就是这样。”该书出版方读客图书负责人如是表示。
《余罪》宣布召回后引来各方热议。有读者认为这是出版方的一次炒作,为了博噱头,“这样一个超级畅销书,金额又如此之大,全部召回可能吗?”也有读者对此表示理解,“汽车有召回,家具有召回,图书应该也有召回。”而针对此次召回,读客图书称,从各平台购买的图书可以通过平台退换。
出版方基于何种动机暂且不论,面对可能遭受的巨大经济损失和不小的工作量,他们能够勇于担当,自觉做出召回承诺,值得为其行为点赞!图书作为文化商品,它在出现质量问题后,通常固然不会对读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多大威胁,但它影响到的会是读者的知识汲取,甚至会给读者的思想道德价值观念形成冲击。古人尚且讲求“敬惜字纸”,作为新时期的图书出版者,尤当谨守本分,为读者负责,为文化进步与文明传承考虑,严把图书质量关,对于存在瑕疵的图书,必须义无反顾地予以召回。
出版者召回图书是好事,但接下来面临的问题是,图书究竟怎样召回?读者退换需要履行什么样的手续?
事实上,纵观以往,基于种种原因,也曾有出版社或主动、或被动地召回过存在质量问题的图书,可结果并不理想。接受图书召回的书店几乎无一例外地执行着苛刻的召回标准,他们要求读者必须提供购书小票,必须提供劣质图书的媒体证明。媒体证明相对好找,只要找一张报道劣质书新闻的报纸就可以,但是对于购书小票,相当多的读者未必会精心留存。也有些读者想到了联系召回图书出版社的发行部,然而得到的答复却是,退货可以,但邮寄快递的费用要读者本人承担。试想,一本被召回的书售价往往不过二三十元,快递可能就要十多元,与其耗时、费力、花钱地折腾,莫如选择打“退堂鼓”,自认倒霉。
目前来看,让问题图书召回之路走得更为顺畅,首要在于尽快化解读者“退书难”症结。应当规定,对于劣质书,各出版社、图书销售方在验书后,只要认定不是盗版书,均应无条件接收,当场向退书读者退付书款,随后,再由接收图书的图书销售方联系相关出版社实施图书交付与资金结算。只有让读者退书时不再感到“难”,应“召”问题图书尽可能地全部召回,才能使“问题图书召回制”落到实处,进一步督促各出版社增强质量意识、责任意识,维护书业声誉及良好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