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去年,中办、国办印发《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拉开了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大幕。白城市国家税务局、白城市地方税务局特在本报联合推出《携手同心促改革 深抓细改谋发展》专栏,敬请广大读者持续关注改革最新动态。
2015年10月1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12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行动纲领自此确定,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税收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税收事业发展的科学指导,拉开了税收管理领域既有重大现实意义又有深远历史意义的改革大幕,指明了税收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前进方向,必将引领我们开创税收现代化建设的崭新局面。
这是坚持目标导向、服务国家治理的基本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明确提出“完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的任务要求。税收征管法律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征管效能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形式。《方案》提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到2020年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税收征管体制,这为发挥国税、地税各自优势,不断推进税收征管体制和征管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增强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努力方向。
这是坚持问题导向、顺应纳税人期盼的民心工程。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要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税收直接面对广大纳税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与广大纳税人期盼相比,现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存在纳税人办税两头跑、税务检查两头查、办税标准不统一、办税不便利等问题,迫切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纳税人和社会关切,从创新纳税服务机制、推行税收规范化建设、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深化国税地税合作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操作性强、含金量高的举措,必将有力推动建设服务型机关,让纳税人有更多获得感,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这是坚持改革导向、推动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方案》从理顺征管职责划分、创新纳税服务机制、转变征收管理方式、深度参与国际合作、优化税务组织体系、构建税收共治格局等6大方面对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作出了制度性安排,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改革举措,有利于解决现行征管体制存在的突出和深层次问题,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税收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必将推动税收事业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取得新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