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典型案例:湖南省某县副县长候选人冷某冒用他人学籍被取消提名资格案。2016年8月,经网民实名举报查实,冷某存在冒用他人姓名和初中学籍参加中专入学考试,毕业后修改名字掩盖冒名顶替的事实,还存在档案填写不实和不如实向组织报告有关情况等问题。冷某被取消副县长候选人提名资格,对其违纪违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案例评析:《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十一条第十款规定:“不准涂改干部档案,或者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篡改、伪造个人档案材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干部履历造假意味着对党组织缺乏忠诚度,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更会败坏社会风气。造假的人从手段上不外乎就是把身份漂白、年龄填小、工龄填早、政绩填好、学历填高,把自己弄得高大上。在目的上,说白了是谋位子、图帽子。造假骗官和假冒伪劣产品是一路的,但它对党风、政风、民风的杀伤力远比添加三聚氰胺的奶粉大得多。
案例中,冷某因冒用他人姓名和初中学籍参加中专入学考试被取消副县长候选人提名资格,受到严肃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造假骗官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如果让造假骗官者得逞,让公权力掌握在这些对党、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不诚信的人手里,根本就别指望他们为民、务实、清廉,根本就别指望他们忠诚、干净、担当。党员干部想进步、想作为、想担当是合情合理的,但必须讲党性、讲忠诚、走正道,做老实人,干实在事,靠“造假”走捷径,就是一条不归路,靠“骗官”来蒙混,终究逃不过人民的法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