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日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告》和《通知》)要求,从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通过银行自助柜员机向非同名账户转账,资金24小时后到账。
12月2日,记者就此在市区一家银行进行采访。刚刚在柜员机进行完转账的市民罗女士告诉记者,她的儿子在长春上大学,她每月初都通过银行柜员机给儿子转一笔生活费,今天到银行才被告知,柜员机自助转账24小时后到账,虽然感觉到账时间有点长,但是确实提高了转账的安全性。罗女士对这个新规定表示欢迎。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多名正在办理柜员机转账业务的市民,他们都表示,柜员机转账的到账时限延长,虽然在新规实施后一定时间内会为大家造成不便,但是实施一段时间后会得到大家的理解和支持。现在利用柜员机自助转账可以在24小时内申请撤销,毕竟这是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有效方法,也能避免操作失误造成的转错账现象。
据了解,《通告》和《通知》要求,自2016年12月1日起,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办理转账业务的,银行卡发卡银行将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在发卡行受理后24小时内,个人可以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同时,为降低群众转账成本,行内异地存取现、转账等业务,收取异地手续费的,《通告》和《通知》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实现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