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汪伦)日前,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对2017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和相关工作作出安排。
《通知》对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如下:2017年元旦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春节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通知》要求,节假日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