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怎样准确、高效使用扶贫资金,是决定扶贫工作精准与否的关键。前不久,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已有1/3的贫困县开始试点扶贫资金自主整合,今年可能90%左右资金规模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省级不再具体管理扶贫资金项目的审批权。
扶贫资金审批权限下放到县,一则简化程序,降低行政成本,有利于各级资金更快、更有效的整合;二则更大程度地调动各地积极性,使扶贫资金的分配方案更“接地气”,得以更合理、更精准的使用,确保“精准扶贫”战略落到实处,“让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
整合扶贫资金的项目审批、使用、管理、问效工作是一个工作难度很大的系统工程,因此,扶贫资金审批权限下放到县,既是权力的授予,更是责任的担当。一是做好贫困户和贫困村精准识别,确立好资源分配的精准帮扶方案,制定完善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的机制;二是要紧紧围绕扶贫开发工作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严明党的纪律,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有效预防腐败,绝不允许出现截留挪用、胡花滥用,闲置和滞留的情况,以制度搭建违规使用资金的“带电高压线”。
扶贫资金审批权、责的下放,无疑也增加了县级党委政府的压力,因此还要建立机制纾解干事者的畏难情绪,鼓励干部敢闯敢拼,同时更要调动基层组织积极性,充分激发各地贫困村群众参与脱贫的主动性和内生动力,积极谋划建立村级资金项目使用规划和项目库,不等不靠,主动出击,充分利用好扶贫资金,将资金下放的压力变成精准扶贫、共同致富的强大资源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