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全市农业普查调查对象:
您好!
感谢您抽出时间来阅读这封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标准时点即将来临,作为被调查对象,您知道什么是农业普查,为什么要开展农业普查,如何参与第三次农业普查吗?
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查清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调查年度为2016年。普查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农业经营户、农业经营单位、居住在农村且有确权(承包)土地的住户、村(居)民委员会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农业普查中不得有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等行为,违者将依法予以处罚。我们不希望这类事情发生。同时,对于您所提供的单个普查资料,我们将按照《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严格保密。请您放心。
我们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在工作中将佩戴统一印制的普查员证,做到依法普查、文明普查。我们随时欢迎您的监督和举报。
亲爱的朋友,农业普查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作。衷心希望您能与我们携手合作,共同搞好此次农业普查工作,为我国和我省、我市的社会主义新农业建设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此致
白城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