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立东 刘忠月)2016年以来,大安市国税局采取多项措施加强税务稽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确保稽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截至目前,该局已入库查补税款2227万元,同比增收1022万元,增长84.81%。
发挥稽查职能,打击违法行为。该局将查处发票违法犯罪与日常检查工作相结合,做到“查案必查票”,保持对发现发票违法行为的敏锐性和洞察力。加强与公安部门协作,保持对发票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以一份发票突破一户企业,以一户企业突破全面,加强管查风险联动,加强与税政、数据管理部门联动,保证检查工作高效实施。
强化管理机制,提升稽查效能。该局围绕“抓紧、抓出成效”工作思路,提高稽查案件查办质效。实施稽查案件督导制度,构建“查前分析预案、查中全程参与、查后提高总结”的案件督导工作机制。下达稽查目标任务,将稽查任务落实到人到位。建立限期查结制度,要求每位检查人员以督办单的形式做好查处案件的跟踪管理。深化稽查业绩考评制,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提高稽查效率,加大查处力度。该局制定《调账工作制度》,确立稽查预案,对选案企业生产、经营和仓库等关键部门重点核查资料,加强对企业合同、收款、发货等关键岗位的资料调集,减少“就账查账”的弊端,增加发现偷税行为的信息量和准确性。坚持“查账必查账外账”,严肃查处以“账外账”方式偷税的企业。以行业产废率、投入产废率等指标,加大收款、磅称、发货环节核查力度,弄清掌握企业产废、销废途径及企业是否按真实情况申报纳税等。
推进阳光稽查,执法服务并举。该局积极探索“科学化选案、人性化稽查、精细化管理”的稽查方法,开展稽查约谈和政策宣传,促使纳税人积极主动自查补缴,快查快结,提高工作效率。坚持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的,依法稽查,规范执法,文明办案,优化服务。将重点企业服务及创新查前预告工作机制,开展服务性检查等服务优化措施列入税务“阳光稽查”工程,重点服务好辖区重点企业和新兴经济产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