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年味渐浓。每逢佳节,各地各部门尤其要严防安全事故,严守安全生产红线,莫让喜庆的节日蒙上事故的阴影。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三令五申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事故发生。回顾过去一年,虽然事故总量、死亡人数、重特大事故延续下降趋势,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各类生产事故总量仍然较大;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频次仍然较高,一些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不降反升。
然而,在很多地区主管部门、生产企业包括从业人员之中,安全生产的意识还远远没有入脑入心。血的教训告诉我们,越是在节日期间,安全漏洞越容易被放大。主观上,节日氛围容易让人松懈、麻痹,客观上,岁末年初正值冬季,北方气候干燥、各地雨雪增多、交通运输繁忙、人员活动密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随之增加。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岁末年初,要坚决摆脱抢进度、赶工期、突击生产、超负荷运转的现象。心存侥幸,不顾安全一味追求效率,到头来往往“人财两空”。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尤其要重点加强危化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管,强化道路交通、消防、民航等安全执法,对违法违规企业要加大惩治力度,“该出手时就出手”。
节日期间,唯有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才能尽量避免事故发生,保障全国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欢乐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