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彤君
家住洮北区海明街道的李金生虽然只是一位普通居民,但他却积极践行伸张正义、服务他人的人生誓言,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李金生先后被评为吉林省十佳百姓英雄、吉林省见义勇为模范、吉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吉林省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白城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白城市首届十佳道德模范等,2016年被评为吉林好人标兵。
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李金生置个人安危于不顾,毫不畏惧,凭借一身正气和不怕牺牲的精神,一次次同犯罪分子展开殊死搏斗,一次次将歹徒制服擒获,一次次挽救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997年,在白城市工商大厦门前,有一女子被毒打重伤倒地,行凶者欲乘车逃跑,李金生见状奋勇冲上去,将行凶者当场制服并交给随后赶来的110民警。
2001年4月23日下午4时左右,在白城市海明路步行街一位女青年的背包被两名歹徒抢走,在听到女青年的呼救声后,李金生毫不迟疑,奋不顾身冲向两名歹徒,与他们展开搏斗。最后,女青年的背包被李金生夺了回来,可是他却被歹徒连砍3刀,身负重伤,被送往医院救治。
1999年5月5日晚7时左右,李金生在自家屋内听见外面有人呼救,他立即赶到门外,发现一车牌号为吉Gl2xxx夏利车司机被两名歹徒劫持,当时被抢司机已身中7刀倒在血泊中,李金生见状奋勇扑向歹徒,又一次与歹徒展开殊死搏斗。最后,一名犯罪分子逃跑,另一名犯罪分子被李金生抓获,司机成功得救。在这次搏斗中,李金生右侧第11根肋骨被歹徒打成横断骨折,第一腰椎被歹徒用铁锹打成横突骨折,头部被打伤,留下3厘米长的刀口。
2004年3月10晚8时左右,万宝镇人边某在洮北区新世纪东胡同被4名男青年抢走了背包,而当时边某身上还有47000元现金,在边某与犯罪分子抵抗的过程中,她跑进了李金生从事经营活动的屋内,李金生和他的爱人问明情况后,奋不顾身冲出门外与几名抢劫犯罪分子搏斗,几名歹徒见事不妙便仓惶逃跑,保护了受害人。
“危难之处显身手”是李金生多年来救他人于危难的真实写照,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他为不穿警服的“保护神”。
2006年夏天的一个午后,在洮北区新华书店前门,有两伙男青年约十几人在打群架,手里拿着砍刀等凶器。当时有一男青年被对方扎了两刀,如不及时制止,这位受伤的男青年性命难保。李金生发现后,不顾个人安危上前制止,并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协同赶来的110民警将行凶者抓获。
在日常生活中,面对突发事件,李金生也总是第一个冲在前面。2006年5月17日下午1点左右,步行街附近一红色轿车不知什么原因车内突然起火,火苗迅速窜起,围观者纷纷躲避,时任海明派出所治安员的李金生见此情形,立即冲了过去,组织召集步行街两侧的店铺业主施救灭火,并及时拨打了119报警电话。由于报警及时,消防人员迅速赶到,成功避免了一场重大的火灾和爆炸事件。
危难时刻,方显英雄本色。英雄不一定遥不可及,他可能就生活在我们身边。李金生,一个普通的居民,却一直做着不平凡的事。在危难面前,他从人群中挺身而出,又默默回到人群中去。他是狭之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