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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消费者真正做到放心消费快乐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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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3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让消费者真正做到放心消费快乐消费
——市工商局局长杨鑫接受本报记者专访
 

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本报记者就广大消费者关注的白城市消费者投诉多集中在哪些领域?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有效维权?2017年消费维权又将出现哪些新常态?等有关问题对白城市工商局局长杨鑫进行了专访。

记者:新消法实施以来,我市工商局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杨鑫:白城市工商局以12315指挥系统为抓手,配齐接诉、处诉力量。同时,在巩固12315“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建设成果基础上继续扩大覆盖面,更加重视发挥“五进”单位消费维权服务站的作用,大力推进“一会两站”全覆盖建设工作的落实,通过维权直通平台,前移维权“关口”,及时化解维权矛盾。

记者:我市消费者去年投诉多集中在哪些领域?市工商局在处理消费者投诉上有哪些创新,对这些投诉重点领域的相关企业采取了哪些监管措施?

杨鑫:2016年,我市消费者投诉仍然集中在家用电器、服装鞋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等重点领域。对此,我们重点开展了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等领域的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及时对外公示监测结果,发布消费警示;严查消费侵权行为,加强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筛查12315投诉举报中隐含的违法案件线索,对投诉集中的企业负责人开展行政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开展消费者评议活动。对金融、快递、电信等重点领域开展市场监测和消费体察活动,邀请新闻工作者、法律工作者、“两代表一委员”共同参与消费评议,搭建社会共治平台。

记者:2017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是什么?这个年主题又有哪些含义?

杨鑫:目前,以电子商务为主要内容的网络经济发展迅猛,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对扩大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实现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网络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也日益凸显,制约了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互联网﹢”发展战略的实施。因此,中消协将2017年消费维权年主题确定为“网络诚信、消费无忧”,这是对网络经济中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不诚信经营行为的抵制,也是对建设放心无忧网络消费环境的呼唤。这个年主题主要有三方面的含义:一是倡导网络经济下诚信经营,强化网络经营者责任意识,切实落实法定义务,自觉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建立完善网络消费者知情权、求偿权、交易权以及安全权等方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发挥“互联网+”给消费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新动力;三是发挥消协组织社会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搭建网络消费者保护社会共治平台,构建紧密相连的网络命运共同体,建设消费无忧的网络消费环境。

记者:既然有了年主题,工商部门将围绕年主题开展哪些工作?

杨鑫:围绕今年的年主题,我们精心组织了一系列的宣传引导活动。一是在全市组织开展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活动,在市区文化广场设立宣传活动会场;二是开展“消费者满意单位”评选活动,鼓励经营者积极参与消费维权事业;三是联合多家媒体进行宣传、制作公益宣传片,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播放。将宣传引导工作贯穿全年,后期我们会继续做好法律培训、消费体验、消费约谈等工作。

记者: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已经到来,请您对消费者、企业和媒体送出寄语和希望。

杨鑫:在消费维权过程中,媒体对生命的关注、对人文的关怀、对公正的追求,有力地推动了商家诚信经营,提高了消费者维权意识。希望消费维权宣传与引导成为常态工作,企业自觉承担诚信责任,让消费者真正做到放心消费、快乐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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