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未检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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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法治的阳光洒满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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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6月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有感

●白城市第三中学一年八班 何怡霖
 

前不久,洮北区检察院“法治进校园”巡讲团来到了我们的校园。听了此次讲座,我感触颇深,受益匪浅。

刚一开始,大屏幕便循环播放着普法动画片《未检侠》,我第一次了解了“未检”这个词,在我看来,“未检”并不仅仅是一个称谓,而且代表着一份职责,一份感动,是集理性、感性于一体的化身,是秉承着法律的信条播撒爱与希望。未检的检察官们如浓荫蔽日的大树,为我们青少年遮风挡雨,给予我们爱与关怀,传播公平与正义。有“未检”相伴我们便一路温暖平安。

作为学生,我们离不开校园集体生活,而共同学习生活中的你我他都渴望秩序与和谐,渴望平等与自由。我们在学习生活中产生的各种矛盾和纠纷,不仅需要依靠道德、情感来协调,而且更需要法律来规范。每一部法律都是应社会生活的需要而制定的,又对社会生活加以规范和调整。因此,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我们的学习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

我们的学习生活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和保障,法律是治理国家的利器,为我们的成长提供文明有序、和谐自由的空间。法律能够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平正义,为我们的学习生活保驾护航。就像检察官阿姨在讲座中所提到的抢劫罪,就算你只抢到了一分钱也构成了犯罪,“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法律的底线是绝不能触碰的。其中讲到的“聚众斗殴罪”,实际上反映了一种冷漠的社会现象。当欺凌者越发盛气凌人,被欺凌者更加怯懦畏缩时,作为旁观者,一方面心中的道德感会引导我们作出正确的选择,更重要的是要运用法律来惩治犯罪,伸张正义。

俗话说得好,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律与我们每一名学生都紧密相连,作为未成年人的我们既有权利享受法律的保护,更有义务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所以,身为青少年的我们更应该走进法治天地,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在不断完善的法治社会中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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