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17年2月21日,在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推进会上,白城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全省唯一先进典型介绍了工作经验。2017年4月13日,省人大内司委主任王克成、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谢茂田、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许富国率省人大调研组来白城市就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深入调研。现将白城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做法及经验摘登如下,以飨读者。
强化公益诉讼试点工作
助推吉林西部生态经济区建设
2015年7月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生态建设”和市政府提出的“实施公益诉讼制度,坚守生态环境底线”的要求,以服务保障吉林西部生态经济区建设为主题,大胆实践,开拓进取,取得了显著成绩。共审查立案的公益诉讼案件共29件,以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方式发检察建议36份。其中涉及草原生态资源保护7件,发检察建议7份;涉及林木生态资源保护13件,发检察建议13份;涉及湿地生态资源保护3件,发检察建议8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5件,移送职务犯罪线索4件4人。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基层检察院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全覆盖,受到省院通报表扬。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机制,提升队伍能力水平。坚持把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制定了《白城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创新案件线索摸排的“三结合”工作机制,有力拓展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先后与国土资源、林业等6个行政机关建立了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加强与人民法院、社会公益组织的沟通协调。配齐配强民行干警,队伍素质、办案能力明显提升。
二是主动争取各方支持,为试点工作凝聚共识形成合力。积极主动向地方党委、人大、政府请示报告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市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门听取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汇报,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开展专题调研,为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支持。在监督行政机关履职尽责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积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得到了各级政府的积极响应和主动配合,市政府将“实施公益诉讼制度,坚守生态环境底线”纳入到未来五年工作规划。同时,多次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联席会议,达成广泛工作共识,为确保每个案件“诉得出、判得住、经得起考验”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是突出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主题,助推吉林西部生态经济区建设。
着力加强草原生态资源保护。白城市草原面积由全国第一次土地调查时的1711万亩骤降至第二次土地调查时的487.2万亩,生态资源破坏严重。与白城市畜牧业管理局制定协作配合机制,对草原地类、破坏事实清楚的案件,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发检察建议7份,基层人民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恢复草原面积1666.4亩。
着力加强林木生态资源保护。积极配合省政府林地清收重点工作,促进林业资源恢复,加大对向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珍稀树种蒙古黄榆的保护力度,通榆县人民检察院向有关乡(镇、场)和向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13份,有效遏制了滥砍乱伐毁林开荒现象。洮北区人民检察院、大安市人民检察院分别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恢复林地面积354.99亩。
着力加强湿地生态资源保护。我市境内的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均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镇赉县境内的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共14.4万公顷,近年来因非法取土破坏的湿地面积达39670公顷;通榆县境内的向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也存在大量的非法开垦、毁林、放牧等破坏行为。通过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制止了非法破坏湿地的行为。共办结破坏湿地案件3件,发检察建议8份。其中,办理的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非法取土案,作为典型案例上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公益诉讼的良好氛围。通过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设置社区宣传栏、开展法律咨询、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职能作用,提高社会各界对公益诉讼的认知度。去年,在《白城日报》刊发了“公益诉讼专版”,全面展示了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莫莫格、向海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资源保护公益诉讼的成效,以法律常识、“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流程图”等通俗易懂、直观生动的形式向社会各界宣传公益诉讼工作,宣传普及公益诉讼法律常识,唤起社会各界关心关注、支持配合公益诉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