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海涛)6月5日,通榆县边昭镇西站村西站社村民张某与陈某因两家相邻的一条过道一事发生了矛盾纠纷,双方互不相让,矛盾在不断升级。
西站村委会向司法所请求法律帮助,司法所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并及时介入调解,调解人员到现场勘察,并向其他村民和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张、陈二人都是后买的住房,也都住了十多年,陈说张家大门往前挪了三四米,把以前的道都占了,现在的道是自家宅基地面积。张说他买这个房子的时候大门就是这个位置他没动过大门,邻居可以证明。陈某去年盖低保房把脏水井挖到张某大门墙边,张去年就很气愤,今年宅基地确权陈又要求把道量到他家宅基地里,张一气之下把陈的脏水井给弄坏了。
通过调节员的耐心开导劝说,最终双方达成协议:一、道还是双方共同出行;二、原有的脏水井、柴禾、厕所都不动;三、宅基地确权道是集体的,两家只确权院墙里的;四、坏的脏水井由两家当场一起恢复。
调解作为一种方便高效、经济实用的纠纷处理方式,在处理邻里纠纷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维护了邻里关系和谐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