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审前调查评估意见的客观、真实、合法和高效,向社区矫正决定机关提供有价值的审判依据,今年以来,洮北区司法局进一步完善审前调查评估制度,及时、全面、准确地落实好每一件社区矫正审前评估调查工作。
根本在“审前”,准确把握“时间表”。为确保审前调查评估的时效性,牢牢掌握好时间节点,洮北区司法局接收到法院、监狱等部门的委托后,立即登记备案、核实住址,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走访,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出具调查评估意见,以便在第一时间内为决定机关审理案件提供依据。
重点在“调查”,多方走访“做笔录”。审前调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多方走访、全面调查,与被调查人的亲属、邻居、所在村(社区)干部分别进行谈话,准确了解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个性特点、犯罪前表现、悔罪表现及家庭背景、社会周围环境评价、日常表现、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态度,综合分析判断其是否适用社区矫正。
关键在“评估”,客观真实“交答卷”。调查工作中,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洁自律,依照法定工作程序,综合家庭情况、社会评价、矫正条件等意见和建议,客观真实地作出调查评估意见,确保在工作中规范有序、客观公正。
今年以来,洮北区司法局共办理审前调查评估28起,为决定机关在刑事审判中正确适用非监禁刑提供了重要依据,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与审判工作的有效衔接。 (张旖 本报记者 汪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