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科学地回答了我们党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精神状态、朝着什么目标前进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认真学习、深入贯彻“7·26”重要讲话精神,要和推动通榆检察事业科学发展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时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扎实开展工作,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底线思维,要始终牢记纪律红线不可逾越,纪律底线不能触碰,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廉洁自律、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办好每一起案件。
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要突出三个重点。一是严明纪律和规矩。要把深入学习“7·26”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和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起来,增强政治敏锐性,坚定政治立场。进一步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内各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将省人民检察院杨克勤检察长提出的“要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是一名法律人,是一名吉林检察人,要继承传统,争做先锋,接力奋斗,以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全力锻造吉检品牌,确保吉林检察工作始终引领全国检察事业发展”工作方针落实到位。二是判明差距和任务。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与落实省、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起来,对照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进一步细化下半年的工作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三是对准问题找措施。要充分发挥能动性,对照工作中的问题及任务,制定出推动工作创新切实可行的措施,并高效的落实到工作中,将8月至10月作为工作的攻坚冲刺期,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7·26”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新理念引领新发展,不断推动全院各项工作实现创新跃升。
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切实强化法律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民生是最大的政治,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作民生的“守护神”。通过司法办案活动,把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关心和爱护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通过加强和完善各项制度建设,让守护民生的各项检察措施制度化、科学化、常态化。
(作者系通榆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