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文广 何继全)为全面落实《镇赉县城市建设管理“131”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确保“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有的放矢,近日,镇赉交警大队召开了鹤原客运公司、公交公司、华光出租车公司、恒宇校车公司、县环卫处、园林处等6家企业法人代表及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参加的约谈会。
约谈会上,该大队逐一通报了上述企业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是遮挡号牌、酒后驾驶、转租、非驾、超速、肇事逃逸、驾驶人所驾驶车辆与驾驶证标注的车型不符、公交车随意停车上下客、园林和环卫作业车随意停靠作业、占道等。针对以上企业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大队现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在听取了情况通报后,参加约谈会的企业负责人均作了表态发言,表示会尽快着手进行整改,加大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力度,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镇赉道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