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前教育阶段
(1)学前教育资助
资助对象: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学前教育的普惠性幼儿园(含民办)中低保家庭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
资助标准:农村(含县镇)每生每年1500元,城市每生每年2000元的资助,全年按10个月计算。
操作流程:幼儿园公布资助信息——家长向就读幼儿园申请——幼儿园评审——公示拟资助名单——上报名单——教育、民政、残联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批——拨付经费——发放补助。
政策依据:《吉林省学前教育资助办法》(吉财教〔2016〕226号)。
(2)教育精准扶贫
补助对象:对就读普惠性幼儿园(含民办园)的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及所有残疾学生。
补助标准:免除保教费。
操作流程:幼儿园公布免除保教费信息——家长向就读幼儿园申请——家长提供扶贫手册、残疾证——幼儿园初审——教育部门复核——免保教费。
政策依据:《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白城市教育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白政发〔2017〕4号)。
(二)义务教育阶段
(1)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补助对象:对就读公办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操作流程:公开资助信息——学生按学年 (或学期)向学校申请——学校评审——公示拟资助名单——上报名单——教育、财政部门审核——学校发放补助。
政策依据:《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意见》(吉财教〔2008〕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发办〔2011〕54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6〕19号)。
(2)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补贴对象:开展试点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补贴标准:每生每天4元,每年按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800元。
操作流程:学生报到入学——核对学籍——学校注册登记——提供营养餐。
政策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发办〔2011〕54号)。
(3)教育精准扶贫
①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乘车补助政策
补助对象:对就读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及所有残疾学生。
补助标准:乘车费全免。
操作流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布免乘车费信息——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生提供扶贫手册、残疾证——学校初审——教育部门复核——免乘车费。
政策依据:《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白城市教育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白政发〔2017〕4号)。
②完善特殊教育资助政策
补助对象:所有残疾学生。
补助标准:新增学生生活补助每生每年2000元。
操作流程:学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上报——教育、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资金下拨——发放补助资金。
政策依据:《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白城市教育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白政发〔2017〕4号)。
(三)高中教育阶段
(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操作流程:学校公开资助信息——学生按学年向学校申请——学校评审——公示拟资助名单——上报名单——教育、财政部门审核——学校为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办理资助卡——教育部门发放。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0〕461号)《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教〔2016〕517号)。
(2)教育精准扶贫
补助对象:对就读普通高中学校的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及所有残疾学生。
补助标准:免学杂费、免住宿费。
操作流程:学校公布免学杂费、免住宿费信息——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生提供扶贫手册、残疾证——学校初审——教育部门复核——免学杂费、住宿费。
政策依据:《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白城市教育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白政发〔2017〕4号)。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