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1)中职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籍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操作流程:学校注册学籍——学生按学期向学校申请——学校评审——公示拟资助名单——上报名单——教育、财政部门审核——学校为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办理资助卡——学校录入资助管理系统——教育部门发放。
政策依据:《吉林省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通知》(吉财教〔2012〕1059号)、《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6〕35号文件)。
(2)中职免学费
补助对象: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 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
补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操作流程:学校注册学籍——学生按学期向学校申请——学校评审——公示拟免学费名单——上报名单——教育、财政部门审核——学校录入资助管理系统——教育部门将资金拨付给学校。
政策依据:《吉林省财政厅 物价局 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通知》(吉财教〔2012〕1059号)。
(3)教育精准扶贫
补助对象: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及所有残疾学生。
补助标准:免住宿费。
操作流程:学校公布免住宿费信息——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生提供扶贫手册、残疾证——学校初审——教育部门复核——免住宿费。
政策依据:《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白城市教育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白政发〔2017〕4号)。
(五)高等教育阶段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资助对象:吉林省籍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
资助标准: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申报程序:学生申请——县(市、区)资助中心办理贷款——国开行统一将学费直接拨付至学校。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吉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吉教联字〔2010〕19号)《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
(2)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
资助对象:每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资助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操作流程:市按照省下达的拨付资金额度按比例确定市直高中及各县资金分配额度——省根据市确定的市直高中及各县分配额度拨付资金到市直及各县——市直及各县根据学生申请确定资助名单——市直高中及各县教育部门组织发放。
政策依据:关于转发《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教贷〔2012〕19号)。
(六)社会捐资助学
捐助对象:全市建档立卡的低保家庭学生、高校贫困学生及所有残疾学生。
捐助标准:无。
操作流程:各类捐资助学项目按照自愿申请、严格审批原则,分别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协调学校提供确认受助学生名单。具体申请条件、捐助金额、发放形式等由教育行政部门资助管理机构与捐助方确定并负责实施。
政策依据:《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白城市教育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白政发〔2017〕4号)。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