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综合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激活基层党组织“细胞”
我市第一家农产品杭州经营门店首战开门红
白城长安机场举办安全生产辅导讲座
大安市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
图片新闻
不忘初心,向善前行
通榆县举办驻村第一书记培训班
通榆县政府办三举措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新发乡纪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实效
农业发展
 
版面导航
 
站内检索
3上一篇 2017年12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农业发展

 

(一)省级新农村建设政策

1.享受对象:贫困县。

2.享受标准:2016—2017年省级重点村每村补助40万元,三个贫困县28个村。

3.申报程序:由省农委分配指标并负责选定,每两年选定一批。

4.政策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吉政办发〔2016〕61号)。

(二)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

1.享受对象: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产品加工企业和休闲农业企业。

2.享受标准: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不超过设施建设造价的25%。

3.申报程序:申请人持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农户有效证件为身份证;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有效证件为法人资格证书,同时要在复印件上标注单位存款账号和开户行等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到项目实施乡(镇)政府领取并填报《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补助设施建设申请表》,经乡(镇)政府审核盖章后报送县级农业、财政部门审核备案,并分别加盖公章。

4.政策依据:吉农财发〔2017〕3号。

(三)龙头企业固定资产贷款贴息政策

1.享受对象: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

2.享受标准:管好用好全省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并根据省级财力状况逐步扩大资金规模。省级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重点用于龙头企业固定资产贷款贴息。企业享受基准利率60%待遇。

3.申报程序:通过经办银行上报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4.政策依据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2〕34号)。

(四)农机购置补贴

1.享受对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补贴对象为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专业户、种粮大户和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及农业生产企业)。

2.享受标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省区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同一档次内大多数产品价格总体下降幅度较大时,全省将统一调整此档机具补贴标准,并按调整后的补贴标准结算。

3.申报程序:

总体操作程序如下:

(1)购机补贴对象到当地农机部门登记相关身份信息,并签写《农机购置补贴购机告知书》,明确自主购机、自担风险。

(2)购机补贴对象应在购机后10日内,拿当年新购置且未使用的机具及购机发票、身份证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提供经营执照、组织代码证)等有关材料,到购机集中地或当地政务大厅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3)县级农机(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对补贴对象身份及所购机具进行确认及核实,在《购机确认书》上签署意见。

(4)县级农机(农业)、财政部门对补贴对象及相关材料共同审核确认、公示合格后,由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或银行转账方式向其兑付补贴款。

4.政策依据:《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吉农机发〔2015〕3号)。 (待续)

 
3上一篇  
  


白城新闻网 http://www.bcxww.com
白城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吉林省白城市中兴西大路43号 邮编:137000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