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法院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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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助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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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助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全市法院深化行政诉讼体制机制改革综述
●白法宣
市人大调研组到洮北区法院调研行政审判工作。 王宇摄
当事人洮南市民王某专程为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送来锦旗,感谢他们将一起纠纷已久的拆迁补偿案件有效化解。 陈宏志摄
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行政审判工作情况。 康男摄
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杨晓静向干警讲授《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潘婷摄
人大代表参观科技法庭。 陈宏志摄
邀请行政机关负责人,召开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 潘婷摄
公益诉讼庭审现场。 王宇摄
 

“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上起到了积极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法治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成绩是不容忽视的。”9月14日,市人大调研组在调研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后做出了如上评价。

近年来,全市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化解行政纠纷,进一步深化行政诉讼体制机制改革,推动了行政审判工作不断向前发展。3年来,全市法院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449件,结案1378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899件,执行标的额1457.5多万元,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了行政机关规范执法、依法行政。

坚持司法为民,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加强了行政案件受理工作,依法保护当事人诉权。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的要求,全市法院严格执行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从源头上解决“立案难”问题。在行政案件的受理审查机制和立案审查标准上,简化环节,创新方式,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案件全部及时立案,破除干预,打破以往“民告官、立案难”的守旧思想。新行政诉讼法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510件,同比增加71.72%。加强了行政案件审理工作,推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行政案件管辖改革上,采取提级审理、指定异地管辖等措施,破解行政诉讼案件审理难、执行难的问题。3年来,全市法院受理城市建设、土地确权、劳动保障等涉民生案件232件,占行政诉讼案件的42.18%,其中行政相对人胜诉或以和解方式结案的占45.92%。同时,推动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形成化解行政争议的社会合力。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合法自愿的前提下,通过协调和解、撤诉方式审结一审案件62件,占全部一审行政案件的19.44%,极大地促进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了人民群众权益保护,拓展行政案件审理范围。我市行政诉讼案件相对集中在土地确权、不动产登记、公安行政处罚、劳动和社会保障、房屋征收等领域,约占所有行政诉讼案件的43.09%,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主要集中在拆迁、违法占地、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领域,约占所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80.93%。对此,全市法院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依法妥善审理新类型案件,加大对行政相对人人身权、财产权以及信息公开、行政协议等方面的权益保护力度,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坚持司法监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坚持裁判中立和平等保护原则,加强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对违法违规、显失公正的行政行为或者行政机关不严格履行、怠于履行法定职责的,坚持依法判决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限期履行;对行政机关侵权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赔偿;对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坚决维护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非诉行政案件审查和执行工作上,适用听证程序,实行风险评估,在保证合法行政行为得到执行的前提下,坚持对违法的行政行为裁定不予执行。延伸行政审判职能。在审判之外,全市法院加强与政府法制部门、行政执法机关、信访部门的经常性工作联系。发布了行政审判白皮书,邀请政府及相关单位代表座谈,通报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听取意见,推动在全社会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需负责、侵权要赔偿的法治观念;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引导行政机关依法参加诉讼活动,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同时就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个案发现的重大问题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帮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15年以来共发出司法建议16件,作出司法审查报告1份。

坚持服务大局,为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服务重点项目。全市法院依法参与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政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建立了重点项目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帮助行政机关解决工程进展中遇到的法律难题,积极指导重点项目在法律框架内开展经济活动,服务全市棚户区改造、安居工程、长白铁路扩能改造等重点建设项目。中院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支持和保障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多次召开全市法院服务棚改工作会议和房屋征收审判工作座谈会,指导各基层法院扎实开展服务保障工作。加强与建设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加大协调工作力度,将调解重心移到诉前,积极促进棚改纠纷妥善化解,有效减少了棚改诉讼案件的发生。3年来,全市法院受理涉及棚户区改造的行政诉讼案件仅为30件,在保障惠民工程顺利推进的同时,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服务老城改造。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海绵城市建设的决策部署,制定了《全市法院关于服务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成立了服务老城改造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市区两级法院服务老城改造工作。围绕违建拆除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主动提出司法意见和建议,保障依法依规行政。设置临时法庭,抽调两级法院30名干警承担拆违保障工作,跟踪提供法律咨询、争议调解等服务,消除群众的错误认识和对立情绪。同时,依法强力推进拆违工作,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文君亲自抓、亲自谈,包保的142处违建全部自愿拆除,拆违面积达2304平方米。服务生态建设。全市两级法院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作为服务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成立了由分管副院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公益诉讼案件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专业化合议庭,认真落实公益诉讼案件层报制度,从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白城绿色发展、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出发,通过归纳裁判标准、共同开展调研、组织示范庭审等方式,加大对公益诉讼案件的监督指导力度,为生态建设保驾护航。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受理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2件,审结9件,行政首长出庭率达到100%,实现了公益诉讼白城地区全覆盖。

坚持改革创新,健全行政审判工作机制

完善案件审理机制。推进了庭审实质化,确保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实行判后答疑,在宣判时同步做好当事人的释法明理工作,坚决杜绝因为释法明理不到位或接待解答不耐心而导致的信访情况。加强对下指导,中院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案例指导、庭审观摩、业务培训等方式,指导基层法院依法妥善处理重大疑难行政案件,促进行政案件质量的提高。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利用信息管理系统,规范行政案件从立案到归档的各个工作环节,提升审判效率。依托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及时公布行政案件信息,利用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介,切实增强行政审判工作透明度。把征求和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工作意见和建议作为改进自身工作的必要手段,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机关代表旁听庭审、直播行政案件庭审等方式,着力展现开放、透明、高效、公正的审判模式。完善指导评查机制。中院加强了行政审判的审级监督指导,推动建立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信息反馈机制。定期召开业务交流会,分析审判态势、解决疑难问题。实行了行政审判绩效考评制、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定期对基层法院行政案件检查和通报,定期对行政案件进行双向评查,审判质效明显提高。

坚持从严管理,打造过硬行政审判队伍

全市法院高度重视行政审判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大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组织行政审判庭法官参加“加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专题培训班、迎“七一”演讲比赛等活动,筑牢思想基础。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紧紧围绕行政审判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业务培训和专题研讨,购买业务书籍,通过开展专题讲座、研读法律条文、观摩优秀示范庭审等形式,将自学与系统培训相结合,着力提高法官驾驭庭审、适用法律、制作文书、沟通协调、化解矛盾的能力。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解放思想事上见、撸起袖子加油干”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整治行政审判领域存在的“六难三案”问题。通过学习邹碧华、黄大年等先进典型,牢固宗旨意识,转变审判作风,正确行使审判权,自觉做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从严管理队伍。结合行政审判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洁司法教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严格执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确保廉洁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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