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炼钢工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1.禁止把潮湿原料、报废武器等作为废钢加入炉内,以免引起爆炸。钢液、红渣也不得倒入潮湿的盛钢桶、钢渣包或潮湿的地上。
2.为防止熔炼中引起喷溅爆炸事故,注意不要加入过量的氧化剂,不要剧烈搅动钢液。
3.钢液包不要盛装太满,行车吊运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防发生翻包事故。
4.发现漏炉、漏包、循环水中断或炉内漏水,要立即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5.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戴劳动防护用具者不得上岗操作。
十五、浇铸工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1.浇铸场所及地坑必须保持干燥,不得有水,以免铁液飞溅伤人。
2.所使用的工具如火钳、火棒、钩子等均应预热。
3.包里的铁液不应盛装太满,在抬包时,不要抬偏或突然停止,要协调配合。
4.浇铸前,砂型上、下箱的压铁应压牢,或用螺钉卡紧,并检查冒口,开好气道。
5.浇铸时,不准正面看冒口,及时引气,防止型内瓦斯爆炸。
6.浇铸时,无关人员不得靠近。看刚浇铸的火口时要戴防护镜。
十六、锻工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1.在砧子上取送模具、冲头、垫铁等,必须使用夹钳,严禁用手。
2.手工操作时,打大锤要互相配合好,严禁在打大锤者背后2—5米内行走或工作。
3.切断金属坯料时,要注意轻击,防止切断的料头飞出伤人。掌钳者的钳柄不可正对腹部。
4.汽锤开动时,不准打空锤,不准测量工作物的尺寸,不准人体的任何部位进入锤头行程之内。检查或修理时,必须将锤头固定。注意加热炉附近不允许存放易燃物品。
十七、焊接生产中可能发生的伤害
在焊接过程中,焊工要经常接触易燃、易爆气体,有时要在高空、水下、狭小空间进行工作;焊接时产生有毒气体、有害粉尘、弧光辐射、噪声、高频电磁场等都对人体造成伤害。焊接现场有可能发生爆炸、火灾、烫伤、中毒、触电和高空坠落等工伤事故。焊工在作业中也可能受到各种伤害,引起血液、眼、皮肤、肺病等职业病。焊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允许独立上岗操作。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