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洮南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科长 梁文波
【背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市行政村已经达到了“全覆盖”标准,到2016年底,村村通公路建设总里程达到4486公里。目前村村通公路存在工程质量不均衡,服役年限超期,治超执法力度不够,维护费用投入不足,管护意识不强等问题。
【建议】科学规划设计,严把质量关。规划应对村村通公路的新建、续建、重建、维护等方面做出科学合理安排。充分考虑到道路的转弯、排水、路基、承载能力等诸多方面,使道路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相适应。加强质量监管,建立主管部门、监理、项目法人以及乡镇和村屯“五位一体”的质量监管机制,严格履行法人负责制、工程招标制、工程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强化工程督导,确保施工质量达标。建立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服役期内发现质量问题,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发挥职能作用,严打超载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和执法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大维护投入,严明主体责任。建立市、乡、村三级投入机制,市财政将维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公路里程及时拨付维护资金。明确责任,严格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