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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1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委组织部指导开展贫困村“两委”班子年度考核

 

本报讯(赵广忠 张闯 韩旭洋)为进一步加强贫困村“两委”班子建设,切实发挥其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近日,市委组织部就贫困村“两委”班子年度考核提出明确指导意见,指导各地从严从实开展考核工作。

明确考核原则。坚持统筹兼顾、客观公正、群众公认、从严从实、奖优罚劣的原则,以扶贫工作为重点,通过自查、核查、抽查等方式,全面评价贫困村“两委”班子建设,做到定量与定性、日常与年终、激励与奖惩“三个结合”。

细化考核内容。结合脱贫攻坚实际,将贫困村“两委”班子队伍建设、产业项目带动、社会事业发展、基层民主管理、扶贫政策宣传、基层基础保障、廉洁自律7个方面内容纳入考核范畴,细化26项具体考核指标,并把产业项目覆盖、廉洁自律、信访稳定等内容作为否定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确定考核档次。指导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组织各乡镇成立考核组,采取听、查、看、访等方式开展考核,重在看成果、看成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较好、一般、较差4个档次,每个档次不设数额比例限制。各乡镇根据考核结果,提出贫困村“两委”班子年度考核初步评定档次,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和扶贫办抽查复核验证,确定最终考核档次。

运用考核结果。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贫困村“两委”成员绩效报酬定级发放和评先选优的主要依据,考核评为一般档次的村,特别是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村“两委”班子,乡镇党委进行教育引导和提醒谈话,限期整改;考核评为较差档次的村,乡镇党委对村“两委”班子进行诫勉谈话,并列为下一年度后进村整顿对象,情节严重的,对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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