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双平 董燕
文明交通是一座城市的良好形象,礼让守序是一个市民的优秀品行。把斑马线当成文明线、爱心线、教养线、安全线,这是塑造城市文明的基础性工作。对于每位驾驶员来说,从我做起,遵守“人走斑马线、车让人先行”,传递城市的温暖和关爱;作为行人,在斑马线上体验到了安全和礼让。
“人走斑马线、车让人先行”是法律的明确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法律明确告诉机动车,行人走在斑马线内你必须停车或者减速让行,这等于间接告诉行人,走在斑马线内你是安全的,这是法律对行人的庄严承诺。在斑马线上建立民众对法律的信任,这是全面推进地方法治建设工作一个有效的切入点。“人走斑马线、车让人先行”这条规则的执行情况,可以说是法治建设状况的缩影,是检验地方法治建设决心和信心的一个尺度。
“人走斑马线、车让人先行”是道德的基本要求。不同于动物世界的弱肉强食,人生有怜悯之心,关爱弱者是人类基本道德的重要内容,也是人区分于动物的重要特征。我们将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道德通过立法上升为法律,法律因此被称为最低的道德,这也确立了法律精神的重要意蕴:抑制强者,保护弱势。典型的体现就是我国针对弱势群体制定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劳动合同法》等,这些法律更为充分的彰显着这种道德要求和法律精神。在现实生活中,人是血肉之躯,机动车乃钢铁之物,人慢而车快。人在参与道路交通时属于弱势群体,血肉之躯怎堪与钢铁车辆碰撞,现实生活中发生在斑马线上的事故往往受伤的是行人。公安部交管局近期发布的统计数据更为直观:近3年来,全国共在斑马线上发生机动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1.4万起,造成3898人死亡,其中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导致的事故占了总量的90%。严格执行“人走斑马线、车让人先行”,可以切实发挥法律对城市道德建设的保障作用,而成为地方践行以德治国精神的有力抓手。
严格执行“人走斑马线、车让人先行”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法治建设的重要途径。2016年底,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法治建设的灵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关键环节。”严格执行“人走斑马线、车让人先行”,是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运用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是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中的文明、和谐、法治和友善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律是外在的道德,道德是内在的法律。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既要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要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传导作用。严格执行“人走斑马线、车让人先行”,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环节,进一步强化法律对社会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推进了城市文明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地方法治建设中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