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欢 记者李政孚)通榆县兴隆山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当前农村实际,积极组织基层党组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进一步提升村民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
科学制定,严把程序关。坚持县里统筹、乡镇指导、村“两委”班子实施、工作队配合、村民参与的工作机制,通过宣传动员、征求意见、组织起草、表决通过、公布宣传5个环节,严把《村规民约》修订程序要求。成立由乡镇包村领导、村“两委”班子、第一书记、工作队成员和村民代表等人员组成的起草小组,编写、修订《村规民约》征求意见稿。在充分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并上报乡镇备案、张榜公布,确保《村规民约》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尊重民意,严把内容关。村“两委”班子、第一书记、各驻村工作队采取入户走访、座谈交流等形式动员村民群众积极参与《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倾听村情民意,发放调查问卷1000余份,收集村民意见建议270余条。按照“一事一议”要求,组织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党员、村民代表等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村党支部会议等多种方式共同商议《村规民约》修订内容。重点围绕公共事务管理的基本规则和村民道德的基本要求,因村制宜。
宣传监督,严把执行关。充分利用走访入户、村民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等方式,组织村干部、党员、村民群众开展《村规民约》集中宣讲20场次,扩大群众知晓率,做到入脑入心。同时,针对《村规民约》重制定轻执行等问题,成立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小组长、工作队队员组成的监督小组,全面监督《村规民约》的执行情况。对模范遵守《村规民约》的村民,在享受各项惠民政策、表彰“四道”“十星文明户”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树立落实典型,真正切实发挥《村规民约》作用,以《村规民约》促进镇各项工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