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薄秀芳)7月24至25日,为切实保护和改善我市水环境,巩固中央、省委环保督察成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静波带领市人大城环委委员,先后深入到白城经济开发区、洮北区及洮南市,就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吉林省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条例》《吉林省城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
市政府副市长张洪军参加座谈会。
执法检查前,检查组专门召开工作汇报会,听取市直各部门工作汇报。叶静波就开展好“一法两例”执法检查提出明确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二要突出重点,切实把握执法检查的目标和内容。三要明确责任,认真做好执法检查相关工作。
执法检查过程中,叶静波一行实地踏查了白城市第二、第三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情况,白城市新开河、洮儿河铁路桥梁段和洮南市蛟流河河长制落实情况,白城市和洮南市三达水务有限公司扩建及提标改造项目进展及运行管理情况,白城市和洮南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情况,洮南市吉林敖东洮南药业污水处理和洮南市雏鹰集团粪肥无害化处理情况。
座谈会上,白城市政府和洮南市政府相关负责人作了关于“一法两例”贯彻实施情况的工作汇报,各位委员就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设性建议。
叶静波对我市“一法两例”贯彻执行工作取得的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就下步工作,叶静波强调,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担当,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加大宣传力度,把“一法两例”的贯彻执行工作落到实处,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让白城的青山常在、碧水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