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翟舒鑫 记者李政孚)近日,通榆县纪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子女升学事宜进行廉洁提醒谈话的通知》,提出严格要求,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在操办子女升学事宜中借机敛财的行为。
严格执行子女升学事宜报告制度。要求全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本人参与操办或委托他人操办的本人及其子女的婚事,要在7天前报告操办情况。
严格限制子女升学宴规模。子女升学当事人及其操办者要严格控制子女升学宴规模,原则上不允许三代以外的其他人参加,不准设立操办机构。
严禁子女升学事宜使用公车。严禁在办理子女升学事宜中使用公车,凡是使用公车的一律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严禁公款随礼。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子女升学事宜费用。
加强群众监督。公布了监督电话,鼓励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党员干部子女升学事宜大操大办的问题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