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翟舒鑫 记者李政孚)通榆县兴隆山镇纪委始终坚持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为龙头,细化责任、强化考核、严格追究,不断突出落实责任制的刚性要求,努力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动的反腐倡廉工作格局。
强化责任分解,严格贯彻落实。每年年初协助镇党委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结合体系建设,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具体到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每位成员,明确工作标准和要求,做到反腐倡廉工作与分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贯彻“一岗双责”制,做到领导班子集体责任与领导干部个人责任一同明确,业务工作责任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同明确。
强化责任意识,严格监督考核。着力强化各站所、各村“一把手”责任意识,并在各站所、各村内部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心中有压力、工作有干劲,切实形成单位系统上下协调一致、责任层层落实的工作合力。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细化考核程序,形成“听、看、查、访、考、评、议”七字方针严格综合考核。注重结果运用,每季度开展一次检查,年终对各站所、各村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综合排名,通报全镇,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法执纪。实行“六个从重追究”,即对年度内因失职出现重大经济损失的,发生重大恶性事件的,不正之风严重、长期得不到治理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经商提供便利造成恶劣影响的,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不抓不管以致发生大案要案的,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任人唯亲、优亲厚友、用人失察的,一律从严从重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经常性开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出现违纪违规问题的,一律从严从重追究各站所、各村主要领导及主管领导的党政纪责任,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党政纪处分直至建议组织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