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畅)近年来,通榆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以“生态经济景观”三位一体理念建设“生态经济城市”思想体系为指引,紧扣统筹实施“七大治水方略”工作主线,全面推动河长制责任落实,各项工作得到顺利推进。
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增强河长制工作的紧迫感与责任感,将河长制工作向纵深再推进、再巩固、再提升,通榆成立县河长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等22个部门为县级河长制成员单位;实行县、乡、村三级河长制,共设立县级总河长2人、副总河长2人、县级河长11人、乡级河长90人、村级河长125人,保洁员138人,设立河(湖)长制公示牌125个。
强化制度保障。为保护和修复水生态系统,加快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全力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下发《通榆县河长制县级会议制度》《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通榆县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办法》《通榆县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通榆县河湖“五清理”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为河长制全面推行提供制度保障。
持续发力攻坚。为保护河湖健康,实现永续利用,真正为民造福,不断加大监督保护推进力度,截至目前,全县共召开总河长会议1次,河长会议3次;培训从事河长制工作人员52人次;聘请18位社会监督员,对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开展2次清河整治行动,共清理河道内及周边垃圾120余吨;严格按照巡河制度进行了3866次巡河;完成对霍林河、文牛格尺河、南额木太河边界勘测划定工作;着力做好域内河湖“清四乱”“五清理”专项行动;印发工作简报16篇。